售價比商品房低一半
  蘭州經適房以成本價銷售
  2013年蘭州市確定新建保障性住房13519套,其中:公共租賃住房4019套、經濟適用住房4000套、限價商品房1000套、棚戶區改造4500套。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22214套,分配入住房保障性住房10000套,其中:廉租住房2000套、公共租賃住房500套、經濟適用住房3500套、限價商品房200套、棚戶區改造新建住房3800套。
  為了完成這個目標,日前蘭州市政府下發《關於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設和分配工作的實施意見》詳細分解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分配時間表,確定新建住房12月31日前實現70%主體完工,分配入住10000套必須在12月31日前實現。
  為瞭解決城市較低收入家庭的買房難買房貴的問題,蘭州市經濟適用住房的銷售價格一直是在房屋成本價上低位徘徊。蘭州市住房保障與房地產管理局經適房管理辦公室主任王斌介紹,“每套經適房的銷售價格都以物價局核定為準,其中由政府直接組織建設的,規定以成本價銷售;由開發商指定建設的,以‘保本微利’為原則,利潤不能高於3%。”記者走訪中瞭解到,一些經濟適用房的銷售價格還不到同地段商品房銷售價的50%。
  2011年5月,馬家華一家入住安寧區桃林路金華苑小區經濟適用住房,93平米的兩室一廳價格為26萬多元,即2800元/平米。馬家華說,“原本發愁房價這麼高,現在好了,有了經適房,我們低收入者也可以住上新房了。”據大西北網  (原標題:售價比商品房低一半 蘭州經適房以成本價銷售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v08cvqrd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